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


  • 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兖州至郓城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2024-03-22 | 点击量:


    招标项目名称

    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兖州至郓城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SZZH-2024-G000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106-370000-04-01-266218

    招标人名称

    济宁兖郓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及范围

    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兖州至郓城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防治与补救工程专项设计

    建设地点

    济宁市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日期

    2024322930

    开标地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原因

    依据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名称

    济宁市黄淮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城市防洪)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乙级;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

    水利行业乙级;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甲级

    投标总报价(元)

    1700000

    1678000

    1725000

    质量

    所出具的成果报告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所出具的成果报告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所出具的成果报告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服务期限

    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满足防洪评价工作要求的设计成果40日内,中标人完成《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兖州至郓城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后,双方及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在招标人设计报告补充完善后20日内,中标人完成《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兖州至郓城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编制

    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满足防洪评价工作要求的设计成果40日内,中标人完成《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兖州至郓城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后,双方及时根据评审意见进 行补充完善,在招标人设计报告补充完善后 20日内,中标人完成《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兖州至郓城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编制

    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满足防洪评价工作要求的设计成果40日内,中标人完成《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兖州至郓城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后,双方及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在招标人设计报告补充完善后 20 日内,中标人完成《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兖州至郓城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编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定标候选人名称:济宁市黄淮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

    证书编号

    1

    苏海进

    项目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鲁230800133200373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

    证书编号

    2

    李恩辉

    项目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鲁180500033200024

    定标候选人名称: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

    证书编号

    3

    宗亮

    项目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鲁180001833200131

    四、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和2名招标人代表共7人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评标于2024年3月22日10时30分至2024年3月22日14时30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公示说明

    /

    公示起止时间

    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7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答复期限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353707101

    其他事项

    /









     

     


    推荐新闻
    sitemap、网站地图